患者

服务






Register

Medical Insurance

Online Ask

Health World

Complaint

Hospital Route

网站首页 >> 健康园地 >>健康园地 >> 妊娠期合理用药(二)
详细内容

妊娠期合理用药(二)

妊娠期呼吸道感染的用药

 

揭西县人民医院内科  张小河

 

急性呼吸道感染是临床上发病率较高的疾病,临床上常见的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及肺炎等。一般情况下病情轻,病程短,预后较好。但如不及时治疗可产生严重的并发症,甚至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然而妊娠期是一个特殊的生理期,一方面孕妇常常害怕用药后引起不良的后果,而在需要治疗时不肯用药,另一方面药物治疗时,由于选择的药物不合理而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流产、早产、胎儿畸形、新生儿畸形或功能障碍等。 因此在妊娠期患呼吸道感染时,如需治疗应科学合理的选择药物,最大限度的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呼吸道感染时常用的药物有解热镇痛药、镇咳祛痰、抗组胺药、缩血管药、抗病毒药等,这些药物对孕妇的安全性如何呢?结合资料,我们对这些常用药物做一综述。

 

解热镇痛药类药物

 

解热镇痛药类药物主要是通过抑制体内前列腺素的合成来实现其药理作用,常用于急性呼吸道感染的发热、头痛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一、对乙酰氨基酚(B级):常规剂量下不良反应较少,偶尔引起恶心、呕吐、腹痛,少数可引起粒细胞缺乏、肝肾功能损害、贫血等。对妊娠不良反应少,故妊娠期妇女需用解热镇痛药时可考虑使用。

二、乙酰水杨酸(CD级,如在妊娠晚期大量使用):能通过胎盘,胎血中的药物浓度可超过母血的浓度。对人类的致畸作用尚有争议,在妊娠后期使用可能造成过期妊娠、产程延长、产后出血、核黄疽等后果。孕妇慎用或忌用。

三、布洛芬(BD级,如在妊娠晚期或邻近分娩时用):有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晚期应用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妊娠期禁用或尽量避免使用。

 

镇咳祛痰药

 

一、中枢性镇咳药:能选择性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动物研究显示可能伤害发育中的胎儿,人类研究不充分,故妊娠期慎用,在前3个月禁用。可待因(CD级,在妊娠晚期或邻近分娩时用)没有发现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呼吸抑制,长期大量应用可能会产生新生儿的可待因戒断症状,妊娠期慎用。

二、祛痰药:氨溴索,动物实验无致畸作用,妊娠28周后的大量的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3个月应慎用。

 

抗组胺药

抗组胺药能减轻毛细血管扩张,降低通透性,缓解打喷嚏、流涕症状。

一、第一代抗组胺药中枢神经活性强,有镇静作用。动物实验显示有致畸作用,常用的苯海拉明(B级),扑尔敏(D级),异丙嗪(C级)。 孕妇不推荐使用。

二、第二代抗组胺药具有H1受体选择性高,无镇静作用。但有明显的心脏毒性,已逐渐减少使用。第二代常见用的有氯雷他定(B级),西替利嗪(B级),阿司咪唑(C级),特非那定(C级),酮替芬(C级),孕妇应避免使用。

三、第三代抗组胺药无中枢镇静作用和心脏毒性,不良反应较少,如地氯雷他定,由于尚无孕妇使用地氯雷他定的临床资料,怀孕期内使用地氯雷他定的安全性尚未确定,除非潜在的益处超过可能的风险,怀孕期内不应使用地氯雷他定。

 

缩血管药

 

缩血管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缓解鼻塞症状如盐酸伪麻黄碱(C级),动物显示有致畸作用,孕妇避免使用。

 

抗病毒药物

 

一、利巴韦林(X级)是一种广谱抗病毒药,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有明显的致畸作用,孕妇禁用。

二、金刚烷胺(C级)有时用来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可通过胎盘,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胎,孕妇应慎用。

三、奥司他韦用于甲型和乙型流感治疗,对于妊娠妇女目前尚无足够的数据,因此不可能评价奥司他韦导致胎儿畸形或胎儿毒副反应的潜在可能性,因此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潜在危险时妊娠妇女才可服用。

 

合并感染时抗生素选择

 

根据抗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程度和对母体的毒性作用,将其分为妊娠期可以选用的、妊娠期慎用的及妊娠期禁用的3类(妊娠期所用抗菌药物均参照FDA等级分类)。在本章节中着重阐述妊娠期可以选用的抗菌药物,其他两种在下一节中讨论。

娠期可选用的抗菌药物(B类):B类药物比较安全,对母体和胎儿基本无危害。

一、青霉素类:该类抗生素的杀菌原理是阻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哺乳类动物无细胞壁,故该类抗生素对人体毒性最小,不致胎儿畸形,对母体肝肾功能影响小。但其缺点是抗菌谱较窄,对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易产生耐药性,对酸不稳定,不能口服;易出现过敏反应。但现在投入使用的半合成、复合青霉素类制剂已从多方面弥补了这些缺点,既耐酸或耐酶,还不易产生过敏反应。虽然每一种制剂的抗菌谱有所不同,但共同点是无致畸胎作用。该类药物妊娠全过程可予应用。如注射用青霉素钠、口服阿莫西林等。

二、头孢菌素类(第三代):该类抗生素在化学结构、理化特性、生物活性、作用原理及临床应用方面与青霉素类极为相似,对母体及胎儿的影响也比较小。比青霉素类更为优越的是其抗菌谱广,对酸及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过敏反应发生率低,第一代头孢菌素有一定的肾毒性,第二代肾毒性较低,第三代对肾脏已基本无毒性,妊娠全过程可予应用。如头孢哌酮钠、头孢他啶钠等。

三、大环内酯类(除酯化物):该类抗生素是抑菌剂,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似。但有其特点,对一般细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很有用,对支原体、衣原体、弓形体等也有效;血药浓度不高,但组织分布与细胞内移行性良好,毒性低,变态反应少,是孕期可安全使用的抗生素,妊娠全过程可予应用。特别对青霉素过敏合并呼吸道感染的孕妇可首选此类药物,如阿奇霉素等。

四、抗厌氧菌及抗滴虫药:该类药物经动物实验证明,对细菌有致突变作用,故对人类亦有危险。妊娠头3个月内要避免应用,以防引起胎儿畸形,如甲硝唑、替硝唑。

其余药物如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红霉素酯化物等属于慎用或禁用类,应尽量避免用于妊娠期。

 

复方制剂

 

目前治感冒的复方制剂中大部分含有多种成分,如复方氨酚烷胺片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金刚烷胺、咖啡因、氯苯那敏等成分,大多数FDA分级在C级,一部分在B级,故用药前要了解所用药物的级别,谨慎用药。

 

中药及中成药

 

有些中药是妊娠期禁用或慎用的,那些毒性较强或药性峻猛的中药能给孕妇及胎儿带来危害,故妊娠期服中药或中成药时也应谨慎用药,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妊娠期用药的注意事项

 

妊娠期用药应掌握好用药指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药,用药时掌握好药量,给药持续的时间,及时停药,按照FDA的评价标准用药,选择对孕妇和胎儿比较安全的药物,用药时尽量减少药物的种类,不用含多种成分的复方制剂。



医院地址:广东省揭西县城党校路7号

急救电话:

0663-5583282或120

注:揭西县人民医院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就医请遵照医师诊断。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揭西信息网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