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盐,吃还是不吃?

揭西县人民医院内科 张小河


众所周知,碘与甲状腺疾病尤其是地方性甲状腺肿有密切关系,而且与人体智商、素质密不可分。我国多数地区都属于程度不同的缺碘地区,我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实施病区推广碘盐的政策,有效地遏制了碘缺乏病的猖獗流行,但并未彻底纠正碘缺乏病对人群智力发育的损伤。国务院从1995年起推行全民食用加碘盐,并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国性的碘营养监测。全民食用加碘盐防止了碘缺乏危害而造成的脑发育落后,提高了人民的素质。我国推广食用加碘盐后,人群的智商提高了12个百分点,而推广碘盐前人群因缺碘而造成智商的损失达10~11个百分点。近年来甲状腺疾病与碘盐的关系却成为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甚至被提上两会代表的议案,有关碘营养过量、停止食盐加碘的呼声不断。那么,食盐是加碘还是不加碘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是搞清经过多年来全民食盐加碘政策后,我国国民食谱中碘盐是否已够量?

全民加碘是国家政策,因此碘盐的摄入量及放开非碘盐的销售都需要缜密的研究和流行病学调查。在这一背景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采用总膳食研究方法开展了中国居民以及沿海地区居民的膳食碘摄入量的研究,结果表明:必须坚持食盐加碘政策。我国仍然存在碘缺乏病的风险,尤其是育龄妇女,孕期前和怀孕期间,必须保证充足的碘摄入量。评估中心专家们的研究发现,育龄期妇女的膳食碘摄入量相对较低,有10%左右的人群膳食碘摄入量低于平均需要量,30%低于推荐每日摄入量,存在影响胎儿碘营养状况的风险。


在一般人印象中,沿海地区的人群应该是不缺碘的,因为他们吃海产品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辽宁、上海、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的孕妇碘营养不足比例甚至高达46%。

中国疾控中心碘缺乏病防治研究所的专家强调,“尽管中国人总体上已经不再缺碘,但我们仍然必须坚持食用碘盐”,为什么呢?

很多人并不知道,我们摄入的碘在人体内只能存留100天,因此在缺碘地区,人们100天不补碘就会再次碘缺乏。而在自然环境下,我国是一个碘含量较低的国家,之所以总体上不缺碘,就是因为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强制食用碘盐。

虽然世界卫生组织2005年将我国的碘摄入情况描述为“超过适宜量”,但“超过适宜”不等于“过量”,也就是说健康风险很低。由于我国大多数地区属于低水碘地区,因此总体上碘盐对预防碘缺乏的贡献远大于碘过量的风险。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人民群众卫生事业,对碘源性相关疾病,尤其是缺碘性疾病更加重视,因为这关系到中国人千秋万代的素质与智力健康。每两年进行一次的全国性的“碘与甲状腺疾病大会”是这一卫生政策的具体体现,会议由中华医学会地方病学分会、中国营养学会主办,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中国盐业总公司协办,旨在交流国际、国内碘缺乏病防治经验和研究成果,研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达成广泛的专业共识,持续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2016年10月该会议在哈尔滨举办,与会专家形成了《2016年碘与甲状腺疾病大会共识》。共识基本结论指出:“中国自2000年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以来,至今保持持续消除状态。目前,社会上出现了食盐加碘导致甲状腺疾病增加的质疑,认为食盐加碘导致碘过量。碘缺乏和碘过量均可导致甲状腺功能异常。但碘缺乏引起甲状腺功能损害更为严重。2014年,WHO对食盐加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了系统综述和分析,推荐继续采用食盐加碘作为降低甲状腺肿大、克汀病、认知功能低下和碘缺乏风险的安全、有效的防治策略。中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缺碘,若不坚持食盐加碘政策,碘缺乏病可能会卷土重来。”共识在下一步工作建议中指出:“中国应坚持食盐加碘政策,并继续保持合格碘盐食用率在90%以上,以保证居民碘摄入量持续处于适宜水平。在西部贫困地区,应继续提供财政补贴,以促进当地居民食用加碘盐。”这份权威和纲领性的科学文件给我们指出了食用加碘盐的重要意义,对我们医务工作者向病患提供正确的咨询意见有莫大的帮助,一些对加碘盐的谣言也不攻自破!

其次,要搞清碘与各种甲状腺疾病的关系。有些疾病有直接关系,如地方性甲状腺肿,有些疾病与碘的关系是正或负的关系,有些疾病基本无关。因此要回答是否吃碘盐必须因病而异。

对于地方性甲状腺肿与缺碘的关系已是定论,碘缺乏病基本指的就是地甲病,这无需多言。另外,碘缺乏病还包括克汀病。世界各国政府都极端重视人群中摄入碘的监测与补充,全民食盐加碘是全球推荐的最安全、有效、成本最低且效果最持久的消除碘缺乏病的策略,全球大约有70%的家庭食用碘盐。我国的食盐碘强化水平经历了两次调整,自2012年开始,各省可以自主选择加碘水平,食盐的平均加碘量下调至20~30毫克/千克。专家强调,在我国,碘盐是补碘的主要载体,例如上海市居民实际膳食碘摄入量的63.5%来源于碘盐。由于—般在我国上市的营养补充剂中均不含碘,如果食盐不加碘,那么膳食碘摄入量将恢复到食盐加碘以前,并且使得我国十多年来防治碘缺乏病的努力荡然无存。

缺碘和碘过量均会导致甲状腺癌。相关流行病学数据提示,碘充足地区与碘缺乏地区的甲状腺癌发病率无明显差别,但二者发病组织类型不同,甲状腺滤泡癌在碘缺乏地区常见,而甲状腺乳头状癌在碘充足地区常见。因此,要降低甲状腺癌的发病率不能单纯依靠改变碘的供应量而能解决的。


缺碘和碘过量也都会导致甲状腺结节和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长期缺碘引起甲状腺不均匀肿大自不必说,但在碘摄入过量地区,更有高碘性甲状腺肿。相关研究也表明,在碘摄入过量人群中,1.3%的人发现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而碘摄入缺乏的人群中,0.3%的人发现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具体结论有相互矛盾的地方,但无论如何都提示我们,不能简单地用是否限制碘盐摄入来减少某一种甲状腺疾病的发病率。

至于最常见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格雷夫斯氏甲亢,其发病机制是体内产生了一种抗体,促甲状腺受体刺激性抗体(TRSAb),类似于垂体分泌的促甲状腺素(TSH),长期刺激甲状腺使其分泌过多的甲状腺素,形成了甲亢的临床症候群,与缺碘的关系并不大,或者退一步说与缺碘的关系不能形成定论。

总之,碘与各种甲状腺疾病的关系并不简单,我们在以后的论述中会一一述及。

另外,需要强调妊娠期碘营养至关重要,碘能够影响妊娠妇女和胎儿甲状腺功能,进而影响妊娠过程、后代智力和生长发育。严重碘缺乏可导致母亲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简称甲减)及胎儿克汀病。在实施普遍食盐加碘计划的地区,妊娠妇女的碘营养可能存在轻中度碘缺乏和碘超足量并存的情况。碘缺乏可导致妊娠妇女单纯低甲状腺素(T4)血症,碘超足量和碘过量可使妊娠妇女亚临床甲减患病危险性升高。给予轻中度碘缺乏的妊娠妇女补充碘剂对甲状腺功能的影响结论不一。因此,妊娠期维持最佳尿碘水平对于预防甲状腺功能异常最为重要。

所以,对于碘盐摄入,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食用正规渠道的加碘盐,并用应该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大力宣传食用加碘盐的意义,绝不能盲目抵制。对于不同的甲状腺疾病,应该正确诊断、正确治疗,并且个体化地正确引导病患如何食用加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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