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政策“十问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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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揭阳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将进一步扩大门特政策受益面,提高门特待遇保障水平。为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我市门诊特定病种医疗保障政策,下面,让医保小编来一一给你解读。

01

什么是门诊特定病种?

答:门诊特定病种(下称“门特”)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

02


《办法》的保障对象是哪些人?

答: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

03


我市门特病种有多少种?

答:《办法》门特病种包含高血压、糖尿病等53个病种,具体详见下表。

04


我市门特是否有起付线?

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门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住院标准执行。参保人选定的门特定点医疗机构为异地医疗机构的,需经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转外就医备案,报销比例按照已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门特报销比例按照市内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05


我市门特是否设置最高支付限额?

答:高血压、糖尿病等22个病种实行月度支付限额(病种限额详见附件),统筹基金支付金额计入参保人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实行年度支付限额(病种限额详见附件);其他30个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照住院标准执行。

06


参保人同时患有多个病种的,

其门特待遇如何规定?

答:参保人同时患有多个病种的,支付限额按照定额标准最高的病种定额计算。如:居民医保参保人同时患有冠心病(月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及类风湿关节炎(月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以类风湿关节炎每月1000元作为月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07


病情稳定的门特,

长处方可以拿多久?

答: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可根据病情需要将门特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延长到12周。

08


门特待遇享受有效期是多久?

答:《办法》对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29种门特病种,根据病情和临床诊疗规范,从办理备案之日起可长期享受待遇,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其余24个门特病种设置了3个月~2年等的有效期。

09


待遇如何接续?

答: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可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继续享受待遇至2021年6月30日止。自2021年7月1日起按本办法规定属于设定有效期的病种,参保人必须重新办理认定及备案手续方可继续享受待遇;属于长期有效的病种,不再重新办理认证,长期享受待遇。

10


参保人如何申请门特

资格认定和备案?

答:门特实施病种资格认定和定点就医备案管理。参保人只需到有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特病种认定,由医疗机构按照相应病种准入标准予以审核确认,并将相关审核确认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即可。经认定备案后,参保人即可享受门特待遇,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

待遇标准及费用限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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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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